香港公司加章转递-用于在北京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之用
香港公司加章转递-用于在北京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之用
香港位于中国华南地区,作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以及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,因其在金融、法律、商务等领域的优势,以及相对低的税收,吸引了越来越多人在香港投资注册公司。
香港公司在中国大陆进行设立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、设立代表处、商标注册、法院诉讼等商业活动时,工商局、法院、商标局等国内相关政府部门会要求投资人出具香港公司文件。香港公司文件需要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以及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加章转递两个步骤。
在香港,对于香港公司而言证明文件主要指以下文件:
1.全套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:(包括注册证书、商业登记证、NC1或AR1、章程)
2.半套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:(包括注册证书、商业登记证)
3.其他文件(董事会决议、银行资信证明、授权委托书等)
注:具体根据文件使用部门进行确认,香港公司应给予配合
香港公司公证常见形式,用于大陆(最常见的):根据文章标题用途需公证认证提供的文件有:1.注册证书 2.商业登记证 3.NAR14. ND2A 5. NR1
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:香港公司在大陆使用,需要由中国司法部授权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后出具公证说明书,然后转递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,办理认证的时间一周左右。
涉及到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公证费用:律师费、政府部分费用、使馆费用等。如果你对香港公司公证有任何疑问,欢迎随时联系易代通使馆认证网。
要注意的是:如果办理的香港文书有签字文件,是需要董事到场签字的,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到香港面签,是可以视频签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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